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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湛卫〔2009〕18号文件的通知

作者: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来源: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编辑: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 2013-01-23 点击数: 1848


各中心、科室:
    现将湛江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院管理评价实施细则(二、三级医院)〉的通知〉(湛卫〔2009〕18号)转发给你们,为进一步做好湛江市督导检查迎检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中心、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科室实际,按照《广东省医院管理评价实施细则(三级医院2008版)》、《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要求,继续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工作小结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自查自评表于2009年3月10日前报送医务科。
    二、机关后勤科室要对临床医技科室自查自纠和资料准备的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督导,逐一对照考核内容排查,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做到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并及时报告院领导。
    三、机关后勤科室要严格按照湛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湛江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08--2009年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湛卫〔2008〕86号)和《广东省医院管理评价实施细则(三级医院2008版)》的要求,认真按分工准备迎检的相关资料、填写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自评表格,如有扣分或需要说明的问题,请在“备注”栏注明扣分原因和完成情况(统计数据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于2009年3月7日前将自评表交送医务科汇总以便撰写汇报材料。
    为确保我院2008年度医院管理年活动专项督导检查、“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和综合目标考核顺利通过,各中心、科室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积极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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