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更好地加强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促进工作、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根据《党章》的规定,制定此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
)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章、准则的执行情况。
(二
)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
)检查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办院方向及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
(四
)检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五
)检查遵纪守法、廉政勤政情况。
(六
)认真总结回顾自己在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民主生活会的召集
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或支部书记召集,在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认真准备,先互相谈心、交换意见、沟通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主要议题,有针对性的解决
1—2个问题,先通知到会人员做好准备。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凡应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不得无故缺席,因故缺席人员要交书面发言。会议情况应转告缺席人。
三、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一
)与会人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达到统一思想互相监督、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总结成绩的同时,个人存在的问题必须谈,其他班子成员的问题必须谈,个人整改措施和对他人的建议必须谈。
(二
)要做到听取意见要虚心,提意见要有公心,改进工作有决心。找问题时做到“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相互帮”的方法找准自己存在的问题。
(三
)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要限时间、定责任人、定措施作出安排。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要实施责任制、承诺制、公示制。
(四
)三个必须要,参会人员必须要有发言提纲,参会人员必须要每人发言,会议必须要做好记录。
(五
)结合工作谈思想、谈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揭露矛盾,解决问题,使民主生活会真正达到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思想和工作水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