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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中心人民医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作者: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来源: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编辑: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 2013-01-23 点击数: 1795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提高我院应急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全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安全运行,构建和谐平安医院,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收集体伤害、严重工伤者、重大交通事故伤员、大批中毒病人(3人以上或有1例死亡)、法定必须及时上报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多个科室力量抢救伤病员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向医务科、保健科等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立即上报院领导、市卫生局和相关上级部门。
    二、须上报的传染病,法定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属甲类管理的应2小时内,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和医务科负责上报CDC、市卫生局。
    三、重大手术、重要器官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术前报告医务科和分管此项工作的院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需紧急手术而病员家属和单位领导不在,要立即报告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在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立即报告院领导。
    五、发生事故差错和纠纷时,立即报告医务科、保卫科和分管院领导。
    六、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贵重药品、剧毒麻药和成批药品变质时,第一时间报告设备科、药剂科、保卫科及院领导。
    七、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立即向医务科、保卫科报告。
    八、病人死亡需尸体解剖时,立即向医务科报告。
    九、发生重大失窃、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时,立即向保卫科、院领导汇报,保卫科向公安部门、消防局等部门汇报。
    十、医院保障系统发生问题,如长时间全院停电、停水等事件时,要立即向设备科、总务科、院领导以及相关上级部门汇报。
    十一、重大事件报告可采取当面、电话和书面报告等多种形式,对危及医疗安全等重大事项,要用最快最直接的方式报告。
    十二、其他涉及病人、医院员工或医疗安全突发性事件,首先向各有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向分管院领导报告。
    十三、各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认真进行处理,并按要求及时上报院领导,不得推诿工作或隐瞒不报。
不执行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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