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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中心人民医院2024年国家药师岗位规范培训招生简章

作者: 临床药学科 来源: 临床药学科 编辑: 郑帅 发布时间: 2024-06-25 点击数: 667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4〕165 号)、《关于印发紧缺人才—药师岗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24 年版)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24〕197 号)、《2024 年度广东省药师岗位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现面向广东省医疗机构招收 2024年度药师岗位规范培训学员。

一、培训周期

培训计划开展2期,每期 30天。第一期8月中旬至9月中旬,第二期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具体参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岗位和内容

1.药学门诊岗位。包括药师在门诊根据患者病情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用药评估,干预或提出药物重整,开展用药指导、随访,建立患者用药档案(药历)等内容。

2.住院药学监护岗位。包括药物重整、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案、疗效监护、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用药方案正确实施监护、患者依从性监护、用药指导等,建立患者用药档案(药历)等内容。

3.处方审核调剂岗位。包括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对医师开具的处方(包括住院医嘱)的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进行审核、点评等内容,并进行用药交代和用药教育。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1.药学门诊岗位5人;

2.住院药学监护岗位10人;

3.处方审核调剂岗位15人。

四、报名条件

1.药学门诊培训。主要面向三级公立医院具有主管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员。其中,主管药师需从事临床药学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从事临床药学工作 2年及以上。优先选择取得临床药师培训证书的学员。

2.住院药学监护培训。主要面向三级公立医院具有主管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临床药学工作1年且取得临床药师培训证书的学员。

3.处方审核调剂岗位培训。主要面向县级公立医院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员。其中,药师需从事门急诊处方或病区医嘱调剂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主管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员,需从事门急诊处方或病区医嘱调剂工作1年及以上。优先选择具备区域处方审核中心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含城市远郊区域医疗中心)的学员。

五、培训考核

1.专业知识考核。由国家项目办公室组织,在完成线上学习课程后线上考试。

2.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任务要求,检查学员在培训过程中书写的患者用药档案(药历)、药学门诊工作记录表、药学监护、处方/医嘱点评、处方点评报告等医疗文书,由专家组根据相应评分表进行评分。

3.岗位能力测试。由省级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明确测试安排,从考核题库中抽取,采用案例分析形式进行,分别对三个岗位的参训人员进行测试。

六、培训结业

国家项目办公室统一对考核合格的参训学员颁发电子培训证书。

七、培训费用

培训免费,住宿自理。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日起,截止至2024年7月10日。

2.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预报名,并填写附件《湛江中心人民医院进修申请表》《药师岗位培训学员推荐表》(点击下载),医院盖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九、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源珠路236号湛江中心人民医院临床药学室,邮编524045

2.报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陈老师13413642480(微信同号)

3.E-mail:53881601@qq.com

预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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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学科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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